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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玉林市城乡房产管理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玉林市城乡房产管理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城乡房产管理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城乡房产管理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主要职能:负责保障性住房的日常管理,为住房保障户依法提供住房保障服务,履行保障职责;负责非住宅直管公房的经营;落实公房的维修维护。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全称:玉林市城乡房产管理所,属于自收自支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本单位包含:秘书股、财务股、房管股、廉租股、维修股、档案股、保障房建设项目组7个科室。
第二部分:玉林市城乡房产管理所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城乡房产管理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1,911.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11.77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36.77万元,增长14.1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11.77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36.77万元,增长14.14%,主要原因是其中的458.05万元属于老旧小区改造用款,较上年度有所增长,整体财政安排的收入随之增长。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49.5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财政将拨付的资金安排在一般公共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本单位决算系统不存在该项收支。
4.事业收入0万元,本单位决算系统不存在该项收支。
5.经营收入0万元,本单位决算系统不存在该项收支。
6.其他收入0万元,本单位决算系统不存在该项收支。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本单位决算系统不存在该项收支。
8.上年结转和结余7723.80万元,其中7708.65万元已由市财政平衡使用。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1,911.7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911.77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236.77万元,增长14.1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住房保障支出1911.7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和基建项目。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584.29万元,增长44.02%,主要原因是年度科目分类不同,2021年度社保支出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卫生健康支出科目,基建项目支出放在城乡社区支出科目,2022年度所有支出均放在住房保障支出科目。
2.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3.年末结转和结余7723.80万元,其中7708.65万元已由市财政平衡使用。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城乡房产管理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1.77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86.33万元,增长25.33%。其中:基本支出1,295.37万元,项目支出616.40万元。
玉林市城乡房产管理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26.40万元,支出决算为1,91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4%。
(一)“老旧小区改造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8.05万元,属于中央、自治区拨款资金,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
(二)“公共租赁住房”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90万元,属于自治区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广西有限公司千里眼5G智慧园区DICT集成服务协议(玉林市城乡房产管理所云监管系统)服务费。
(三)“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1,4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95.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87%。主要用于日常基本支出。项目支出143.36万元,属于市财政当年另外下达指标,用于支付基建项目尾款农民工工资。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95.3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925.63万元。产生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2022年度部门预算中,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自动测算生成21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未能生成其他明细科目,我单位将其他所需资金作为一个整数1200万元列入项目支出。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将所有费用分析归类,工资福利支出925.63万元(其中715.63万元在预算批复中属于项目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08.74万元。产生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2022年度部门预算中,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自动测算生成21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未能生成其他明细科目,我单位将其他所需资金作为一个整数1200万元列入项目支出。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将所有费用分析归类。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00万元,产生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2022年度部门预算中,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自动测算生成21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未能生成其他明细科目,我单位将其他所需资金作为一个整数1200万元列入项目支出。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将所有费用分析归类。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城乡房产管理所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49.56万元,下降100%。
玉林市城乡房产管理所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该项费用的收支。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1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发生了公务接待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6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6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05万元,原因是业务需求。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2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61万元,平均每辆0.80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13万元,原因是2022年发生了公务接待费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次,人次13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45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运输房屋维修材料;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1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按照自评全覆盖要求,自评覆盖面原则上应达100%,下同)。
组织对“公共租赁住房维护管理”等1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度完成批复预算数的支出,主要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维修以及管理人员工作所需费用,服务于1074处住房租户,建筑面积125849.41㎡。可有效维护房屋安全,为租户创造安全、整洁、文明的生活环境,本项目将改善玉林市公共租赁住房的居住条件,提升租户社会获得感、幸福感。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1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破旧砖木结构公房较多,需投入大量资金改造。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力度,做好住房保障工作。想方设法,扩大城区住房保障的覆盖范围,努力完成市下达的保障任务。抓好保障房的租后管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高小区的社会管理服务能力。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玉林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玉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玉林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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