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玉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4年08月23日 |
| 标 题:玉林市国资委关于李欣瑶同志任职定级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玉市国资发〔2024〕228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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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监管企业,市城乡房产管理所,委机关各科室:
李欣瑶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研究决定:
任李欣瑶同志为玉林市国资委四级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任职时间从2024年7月起。
玉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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