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玉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1年08月12日 |
| 标 题:玉林市国资委关于印发《玉林市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玉市国资发〔2021〕106号 |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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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监管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更好履行出资人职责,进一步加大授权放权力度,切实增强微观主体活力。经玉林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委制定了《玉林市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1年版)》(以下简称《清单》),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类开展授权放权
《清单》结合企业的功能定位、治理能力、管理水平等企业改革发展实际,分别针对各出资企业,明确了授权放权事项。做到层层“松绑”,全面激发各层级企业活力。
二、加强行权能力建设
各企业要继续调整、优化本企业的决策权力清单和授权清单,将接管的授权放权事项纳入两个清单范围,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管理。要坚持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要夯实管理基础,优化集团管控,健全完善风险、内控和合规体系,确保各项授权放权接得住、管得好、行得稳。
三、完善监督管理体系
各企业对接管的授权放权事项进行决策或实施后,应当按照玉林市国资委关于重大事项报告的有关规定将决策情况和实施情况报告玉林市国资委。玉林市国资委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采取健全监管制度、统筹监督力量、严格责任追究、搭建实时在线的国资监管平台等方式,确保该放的放权到位、该管的管住管好,实现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
四、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玉林市国资委将加强跟踪督导,定期评估授权放权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采取扩大、调整或收回等措施动态调整授权放权事项。
请各企业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玉林市国资委。
附件:玉林市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1年版)
玉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12日